鹰潭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见证。那么鹰潭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应该提交哪些证件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鹰潭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一、办证程序

  政策咨询——递交证件、证明——体检——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审查、审批——

  缴费(60元/对)——领取证书。

  二、办证时限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法》规定的婚姻登记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

  审批时间:每星期二、四,发证时间:每星期三、五。

  三、台湾同胞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3.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

  4.台湾居民在大陆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的,还应当提交大陆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

  明;在香港澳门地区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还应当提交香港婚姻注册处或澳门婚

  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在外国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来大陆的,还应当提交

  5.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应当提交经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

  证的赴台湾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6.台湾居民离过婚的,应当提交离婚证件,同时公证。离婚证件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的,如果离婚的一方为大陆居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应经人

  民法院裁定认可。丧偶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同时公证。

  7鹰潭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申请结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鹰潭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5.离过婚的提供离婚证明,配偶.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五、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字迹清楚工整,印签清晰。

  六、提供二寸免冠双人近照合影3张,一寸免冠单人近照各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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